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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查

扬州人医重复收费后续:调查组介入调查 投诉人变身“行风监督员”
江苏消费网 (2017-10-1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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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区)门诊大楼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王远未 记者 薛庆元)中国消费网9月22日报道了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虚构项目重复收费、加重患者负担(详见《扬州一医院违规收打印费10余年被叫停》),在社会上引起了反响。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获悉,当地物价部门已成立专项检查组介入调查,叫停了该院重复收费的错误行为,并联合扬州市卫生计生委向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卫生计生委请示对医院错误收费行为的处理意见。

  

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系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投诉人疑再次被多收费

  10月9日,记者再赴扬州。上午9点,在扬州市人民政府底楼大厅内,投诉人顾先生告诉记者,这段时间接到的电话基本上只有一个内容,就是让他别再投诉了。古稀之年的顾先生,脸上写满了疲惫与焦虑。

  顾先生再次向记者反映,9月25日,他去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做胃镜检查,医院收费353元,其中有两项单价15元的“彩色打印照片”,他怀疑亦系重负多收的项目。

  让人感到意外的是,顾先生投诉后,这两张收据很快被医院工作人员用353元现金“赎”回了。顾先生告诉记者,他只剩下此次检查的挂号单和诊疗报告单了。

  对于顾先生反映的上述情况,10月9日,扬州市物价局杨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曾听闻此事,并坦承物价局工作可能有些疏忽。杨处长表示,物价局是7月底电告医院,明确要求其停止收取涉诉两项收费项目(计算机图文报告费和彩色打印照片费),但物价部门并未派员到医院实地核查落实,可能导致院方继续重复收费。针对顾先生可能再次被多收费,杨处长分析称,此前物价部门的叫停决定,院方错误的理解为只是该院耳鼻咽喉科门诊病人不得收取上述两项费用,所以只是停了耳鼻咽喉科两项收费,导致其他科室继续违规收费。

  10月10日,该院田副院长解释称,以353元赎回收据一事,目的是医院方面希望能免费给顾先生做一次胃镜检查。

  医院“补偿”2000元

  顾先生告诉记者,这段时间院方三番五次找到他,希望“低调处理”投诉。9月底的一天,院方田副院长、物价员等3人邀请他到医院会议室沟通。“三番五次地约谈,时不时的电话沟通,我这年纪实在受不了”。最后,就在这个会议室,顾先生无奈接受了院方2000元现金“补偿”,并答应院方不再投诉。

  在接受“补偿”的当天,顾先生还被院方聘为“行风监督员”。顾先生现场出示的吊牌显示有“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行风监督员”字样。顾先生说,这张蓝底红字的“行风监督员”证件,由该院田副院长颁发。此证亦得到物价局相关人士证实。

  

10月9日,胸前挂着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颁发的“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行风监督员”字样吊牌的顾老先生显得有些无奈

 

  专项检查组介入调查

  此前,江苏省物价局医疗价格处黄处长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医院的临床诊疗活动中,检查费用比较高,已经含有了计算机图文报告费用和彩色打印照片费用,故不得另外收取计算机图文报告费和彩色打印照片费用。9月11日,黄处长致电扬州市物价局收费处负责人,要求其介入调查并妥为处理。

  10月9日上午,记者就医院收费调查处理进展再次走访扬州市物价局。该局收费处杨处长告诉记者,9月23日,扬州市物价局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了由价格检查局科长及收费处副处长等3人组成的“专项检查组”。9月25日,杨处长带领专项检查组赴涉事医院开始检查,并联合扬州市卫生计生委向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和江苏省物价局发出书面请示函件,请求上级部门就该案如何处理提出具体意见。

  杨处长强调: “按照《行政法》相关规定,专项检查组计划将涉事医院最近两年时间段纳入排查清理阶段,也就是说,2016年全年度、2017年年初至今,该医院违规收费情况,将纳入此次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的时间范围。”

  10月10日,田副院长表示对2000元现金补偿不知情,或系物价员个人所为;聘任投诉人为该院行风监督员一事,则是考虑到医院行风建设方面的需要;对涉诉两项收费的解释是,对文件理解有误,是否错收有待物价部门报告上级后定论。

  记者随后再访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区发现,在此前的调查中,该院门诊大楼2、3、4楼各楼层收费窗口及多个科室含有涉诉收费项目的收费公示牌,已全数取下,只留下光秃秃的金属框架和墙上张贴后的痕迹。价格公示既已取下,院方是否真正执行物价部门的停收指令?院方收费系统是否做了相应调整取消呢?记者随后致电该院物价员,对方以“(医院)领导不许接受采访”为由,拒绝对此做出回应。

  专项调查工作何时结束?究竟有多少患者被多收费?省市两级卫生物价部门如何处理此事件?中国消费者报将持续关注。

编辑:元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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