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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十年 ——《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10周年特刊
江苏消费网 (2015-11-0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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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编辑部

  2015年,是《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10年,在历史长河中不过是短暂的一个瞬间,但对于中国直销市场发展来说,这十年的意义举足轻重。我们向所有为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做出贡献的人们致敬!

  十年磨一剑。经过10年不断地丰富和完善,我国直销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两个条例在2005年颁布实施后,工商总局会同商务部、公安部,先后制定了4个部门规章、4个公告和13个规范性文件。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01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再次联合下发《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我国直销法律保障体系至此基本完成。直销法律法规体系的日臻完善,为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为开创直销监管工作良好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0年来,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两个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依法行政,恪尽职守,严厉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充分发挥了市场经济忠诚卫士的作用,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经过10年坚持不懈的治理,目前,全国范围内规模化、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广大群众对传销危害的认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和抵制传销的意识得到增强;政府统一领导,工商、公安机关当先,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格局初步形成,禁止传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经过10年卓有成效的监管,目前,我国直销市场发展规范健康有序。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实践中总结建立的“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管理机制、“政策引导、行政指导、教育督导”监督机制和直销经营行为全过程监控机制,显著提升了直销监管效能,规范直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经过10年聚精会神的发展,目前,我国直销企业数量稳步增长,直销从业人员数量逐年提升,直销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在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特定情境下,直销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新形势下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着眼于改革发展的大方向,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围绕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传销、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任重道远。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10年,只是逗号,不是句点。难忘十年,致敬十年,让我们凝聚共识,携手前行,共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美好明天!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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