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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传销呈现六大特点 根治还需打防结合
江苏消费网 (2015-11-1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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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条例颁布实施10年以来,打传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直销行业快速发展。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执法力量,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工作中,会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全力维护了市场秩序的健康有序。

  据统计,2010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共立传销犯罪案件35600起,破案24500起,涉案金额367亿元,并破获了一大批因传销活动诱发的刑事犯罪。

  在打击传销过程中,公安机关连续7年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打击行动,坚持打击源头,坚持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形成常态的打击态势,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同时,为解决执法中遇到的法律障碍,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统一认识、依法办案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整治方面,公安机关坚持突出重点,从全国98个重点城市入手,以点带面推动打击传销工作。同时,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易发及参与传销人员易聚集的清理整治力度,堵塞管理漏洞,清查遣散参与传销人员上百万人,及时发现涉传网站网页,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工信部等部门进行处置。

  在防范传销方面,各地公安机关依托各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结合社区、街道、学校、企业走访发布预警,宣传典型案例,揭露犯罪手法。尤其是依托中央媒体,制作播出上百次专题报道,帮助群众增强识别防范传销、自觉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完善中央和地方层面打击传销的机制,逐年完善考评细则,专门建立防范打击传销活动机制,建立运行传销信息库,并逐步推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努力实现通过信息引导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的格局。

  经过不间断的强力工作,一大批危害严重的传销头目、骨干相继落网,传销活动空间受到明显挤压,一些传销重灾区状况明显好转,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总体氛围基本形成。

  不过,虽然传销活动泛滥、猖獗的势头受到了一定遏制,但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案件数持续上升,大案增多。2012年以来,传销犯罪案件较前几年仍然呈倍增趋势,且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的大要案件多发,仅2014年,各地公安机关就上报千万元以上大案上百起,涉案总金额超过百亿元。二是重点省份聚集型传销活动问题突出,一些传销重灾区案件持续爆发,一些地方的传销活动始终未得到根治。三是波及人群广,传销活动已遍布全国,犯罪分子以及参与人中既有50后也有90后;既有高学历人士,也有农民兄弟;既有汉族群众,也有少数民族群众;既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同时外国人在境外操控犯罪的案件近年来有所上升。四是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传销活动的名目从传产品到传理念、传氛围,层出不穷;打着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投资理财、慈善募捐、改革创新、搜索引擎等旗号的传销活动不断;名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实为拉人头的传销活动也甚嚣尘上。特别是近两年,传销与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交织,社会危害性和影响巨大。“互联网+”概念的传销发展迅速,微信传销已经露头。五是衍生暴力犯罪情况突出,传销伴生的非法拘禁、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妨碍公务等刑事案件多发,尤其是聚众暴力抗法,甚至是故意攻击执法人员的情况屡次发生。六是涉及直销案件多见。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直销企业的形象,破坏直销行业正常秩序,模糊了群众的认识,增加了执法中的难度。

  当前,传销活动仍处于活跃发展期,屡打不绝,社会危害严重。一方面,聚集型传销随着传统重灾区打击力度的加大,正在向周边地区转移蔓延;另一方面,网络传销依托互联网这一载体正在迅速发展,波及人群更加广泛。此外,正规直销不时被传销活动侵入,形成鱼目混珠的乱象。可以预见,传销在未来一段时期仍然突出且更加复杂,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任重道远。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实时修订和完善,以便为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公安机关今后将进一步推动打传工作向纵深发展,深度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为根治传销创造和谐社会努力前行。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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