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卫生 » 药械资讯 >> 正文

药械资讯

酮康唑易致肝中毒应慎用
江苏消费网 (2011-09-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本报记者 王建新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通报了酮康唑口服制剂引起的严重肝毒性问题。不少消费者通过本报与腾讯网联合主办的3·15消费投诉绿色通道,询问详细情况,并咨询已购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出品的里素劳药品怎么办。本报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据了解,酮康唑口服制剂是咪唑类抗真菌药,在我国上市的有片剂和胶囊剂,国内有多家制药企业生产。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出品的“里素劳(酮康唑片剂,200mg),主要用于念珠菌病、皮炎芽生菌病、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等系统性感染的治疗。由于大力宣传,治灰指甲选用里素劳,已成为不少医生和患者的共识。

  尽管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在其官网上介绍“里素劳”时,醍目地注明“由于酮康唑有发生严重肝毒性的风险,所以只有在考虑过其他有效的抗真菌治疗后,且本品的潜在利益大于潜在危害时,方可使用本品。”但是,很显然,包括医生在内,一些人忽视了酮康唑口服制剂的不良反应。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显示,2004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12日,酮康唑口服制剂病例报告共计1621例,涉及不良反应表现为2314例次,不良反应/事件主要为胃肠系统损害、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肝胆系统损害、全身性损害等;其中严重病例116例,占所有报告7.16%,其中死亡病例2例,严重病例涉及不良反应表现为157例次,其中有肝中毒体征或症状的有92例次,占所有严重病例的58.60%,主要不良反应表现肝功能异常、肝损伤、肝炎、肝中毒等。

  酮康唑口服制剂严重病例的不良反应/事件表现如下:肝胆系统损害占58.60%,主要表现为肝功能异常、肝损伤、肝炎、黄疸、肝中毒等;胃肠系统损害占12.74%,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等;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10.83%,主要表现为瘙痒、皮疹、水疱等;全身性损害占10.19%,主要表现为乏力、发热、过敏性休克等。涉及肝毒性的不良反应表现为92例次,占严重病例的58.60%,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肝功能异常、肝损伤、肝炎、肝中毒等。口服酮康唑后发生肝毒性的时间从1天到6个月不等,其中用药一周内发生肝毒性的病例约占35%。

  通报举例证说,一患者,女,14岁,因甲癣服用里素劳0.2g,1次/日,连服20天。服用10天时感腹涨不适,随后出现明显腹涨、纳差、乏力、巩膜、皮肤黄染、尿黄近20天,并逐渐加重入院,皮肤、巩膜重度黄染。经保肝、支持、输血浆治疗等10余天,病情好转。另一患者,女,33岁,因灰指甲服用里素劳(酮康唑片)1片/日,服用1月后,停药1个月,后又继续服用1个多月后,出现乏力、纳差并出现尿黄,如浓茶色,偶有恶心、呕吐,予甘立欣、谷光甘肽等保肝、退黄治疗,效果不佳。一周后出现全身浮肿入院,入院后进行了保肝、利胆、退黄等对症支持治疗,并予激素冲击治疗。患者病情仍未好转,因家属要求放弃治疗,自动出院。

  鉴于酮康唑口服制剂存在严重的肝毒性,药品监管部门建议,医护人员和患者在选择用药时,只有其他抗真菌药物治疗无效,且使用的效益大于风险时,才考虑使用本品;建议患者治疗前应先进行肝功能检查,且在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检查,监测可能由肝毒性引发的体征和症状,以减少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患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用药,不得超适应症超剂量使用。如果出现肝毒性的体征或症状,如尿黄、黄疸、食欲减退、倦怠乏力、肝区疼痛、恶心等,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必要时检查肝功能并进行相应治疗,以减少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同时,药品监管部门也建议生产企业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信息及时传达给患者和医生。

  对于已购药品,专家建议患者及时与医生沟通,确认是否继续服用,并遵照医生意见对症治疗。

编辑:胡婕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