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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指南

看清商家承诺的是“保修”还是“包修”
江苏消费网 (2010-11-05) 来源:消费者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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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一位姓张的消费者向苏州沧浪区消保委投诉,称自己在一个促销会上选购了一套组合家具,当时销售商承诺保修3年。但没想到,半年后家具出现了质量问题,张先生要求销售商派人来修理。商家回复说,修理是可以的,但要收取一定的修理费。张先生气愤地说:“保修卡上明明写的是3年保修,怎么要额外收费呢?”经销商回答说,承诺三年“保修”,也就是说3年之内保证修理,并没承诺3年之内不收取费用,修家具是需要成本的,不能无偿保修。

    消保委人员听完张先生的陈述后,知道消费者误把“保修”当“包修”了,于是向他解释说,“保修”与“包修”是两个概念,切不可混为一谈。“包修”是一个法定概念,指的是“三包”商品的免费维修有效期限,国家鼓励企业做出高于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承诺,延长其商品“保修”期。“三包”商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履行法定义务,提供免费维修,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而“保修”期则是企业自身对消费者的承诺,指的是“三包”商品除去包修期后的保修期限,经营者在该期限内提供维修通常要收取成本费即材料费。张先生这才明白,自己被商家“忽悠”了,后悔不已!

    为此,沧浪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一些销售商为了产品销量,会向消费者承诺三年“保修”。“保”与“包”一字之差,但其概念却大不相同。商家玩这种文字游戏,无非是为了将其所承担的零部件维修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所以,消费者在选购家电或者家具产品的过程中,在得到商家的承诺以后,要仔细检查商家所填写的保修凭证上是否留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对文字一一详细核验,看清商家交付的保修卡上是“保修”还是“包修”,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此外,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保留有效的销售凭据。(鲁苏生)

编辑:鞠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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