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家居 » 维权调查 >> 正文

维权调查

江宁高尔夫国际花园业主向开发商送花圈
江苏消费网 (2012-05-15) 来源:龙虎网
阅读:
横幅,戴面具,玩快闪……现如今,业主维权的手法可谓“五花八门”。5月7日,位于江宁的一家楼盘由于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也遭到部分业主维权。而这次的维权手法更加另类,业主竟然在售楼处门前摆放了花圈,以表达心中的不满。

业主情绪激动 售楼处部分设施被毁

5月7日上午,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帖称:“位于江宁的高尔夫国际花园遭业主维权,现场摆放了不少花圈,大批警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

在微博发出一小时后,现场局势已经被民警控制,维权的业主逐渐离开。编辑在现场看到,售楼处的沙盘已经完全被毁,门前的大理石雕塑也被业主推倒。花盆、展板等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现场一片狼藉。

据现场围观者描述:“当时部分业主情绪激动,与售楼处安保人员发生了激烈冲突,中途并没有开发商负责人出面解释。”对于网友微博中提到的花圈,围观者也表示:“现场的确出现了不少花圈,大概有5、6个的样子,现在应该已经被销毁了。”

面积存在误差 开发商向业主“要钱”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业主如此愤怒,使出这样“另类”的维权手段?据现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介绍,参与此次维权的业主集中在21幢和22幢,大约有40户左右。在正式交房前突然接到开发商“补差价”的电话,要求业主补交由于面积误差所产生的费用。

“当时我买的房子是79平方米,可现在开发商说二次测量后面积变成了85平方米,按照购房时13000元/平方米的均价计算,至少要补交7、8万元,这让我们不能接受,我们强烈要求退房。”据了解,出现这样问题的业主不只是个别现象,几乎大部分21幢和22幢的业主都接到了开发商要求补差价的电话。

有业主反映,4月份时,他们就曾集体向开发商讨要说法,质疑测量的准确性,但开发商一直不予回应,因此无奈的业主选择在今天上演了一出“花圈维权”的闹剧。

业主诉求受法律保护 但维权还需保持理性

其实,有关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已很明确和成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十四条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应该控制在3%以内。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而据高尔夫国际花园业主的介绍,不少房源的面积误差比达到了7%左右。有法律人士指出,业主要求退房的诉求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业主“送花圈”的行为,有专家指出,业主在维权的过程中需要保持冷静,出现冲砸售楼处或者给开发商“送花圈”等激烈的手段并不可取。南京林业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系主任孟祥远博士表示,业主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待相关部门去进行检测核实后,再向开发商讨要说法。“在维权过程中,出现过激的手段都是不应该、不合理的,通过法律途径理性处理,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孟祥远说。

分析 或因新老标准不同造成的

在期房销售中,常常会存在幅度不大的面积误差,法律也规定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多退少补。但高尔夫国际花园的这两幢楼已建成多年,这7个平方的误差究竟从何而来?

一位南京楼市业内人士分析,这起纠纷很可能与2007年的一项政策有关。“关于阳台面积的测算,过去的规定是,全封闭的阳台算全面积,不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参照国家有关部门的一个意见,南京对过去的规定作了修改,全封闭的阳台与不封闭的阳台一样,都只算一半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2007年1月1日的时间节点。“时间节点以楼盘第一次领取销售许可证为准。”他打比方说,假设一个楼盘在2005年第一次销售,那么这个楼盘今后所有的房屋面积都按照2007年1月1日之前的测算方法来计算,哪怕这个小区的房子要卖上若干年。

江宁区房产局测绘科一位章姓工作人员昨天下午证实了这个猜测。“应该是开发商自己找测绘单位测量的,而那些测绘单位可能并不清楚这房子的情况”。

编辑:胡婕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