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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隐患猛于虎 用电事故多发
江苏消费网 (2012-02-2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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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路架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现象在一些农村比较普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背景

  农村电网基础十分脆弱,线路架设不规范等现象较普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少农村消费者缺乏用电知识,安全意识薄弱,使用假劣电气设备及私拉乱接现象突出,易引发用电安全事故。针对这种情况,重庆市工商局江津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发布警示,呼吁相关部门加大服务及监管力度,同时提醒农村消费者自觉增强安全用电意识。

  用电事故多发

  重庆市江津区消委会近年来接连受理多起农村由用电安全事故引发的投诉,其中包括两起致人死亡的事故。

  2010年8月25日,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15岁少年张某在家里洗完头发后,用吹风机吹头发。几分钟后,张华突然面部朝上倒在地上,停止了呼吸,吹风机掉落在其胸口,仍在运转。江津区公安分局鉴定张某系电击死亡。张某家人认为,家中安装了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的漏电保护器,不应发生用电死人的惨剧,于是向江津区消委会投诉,要求当地供电部门承担赔偿责任。江津供电公司以无需担责为由,拒绝接受消委会调解。2011年2月28日,江津区消委会为张某家人提供法律援助,将当地供电部门诉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17万多元。同年6月16日,经重庆市电子电器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张某家里安装的断路器即漏电保护器,不具备人身防触电保护功能。同年9月,法院作出判决,张某所使用的吹风机发生漏电是其遭受电击的直接原因,漏电保护器无漏电保护功能加重了其遭受电击后的损害后果,是其遭受电击后死亡的主要原因;电力公司承担70%的责任,赔偿张某父母经济损失94642.10元,另外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0元。目前,此判决已生效。

  2011年11月10日,江津区消委会又接到一起类似的投诉:当年8月10日晚上,江津区李市镇居民刘某在家使用电风扇时,无意中因触碰电风扇而触电身亡。刘某家中也安装了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的漏电保护器,因此刘某家属向供电部门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25万元。目前相关维权工作仍在进行中。

  线路架设多不规范

  2月8日以来,江津工商分局与区消委会对该区农村用电安全情况进行了调查。《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文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2月8日,记者随调查人员在该区支坪街道花铺村走访调查时看到,不少村民家房顶上有电线跨过。记者在该村还看到,不少村民家中铺设的电线比较陈旧,交叉、缠绕现象严重。

  记者还注意到,花铺村紧邻綦江河,离村不远的河道内采沙作业十分繁忙,采沙用的电线、电表装在河岸的低矮处,没有护罩,没有隔断,周边也没设置警示牌。60岁的刘大妈指着岸边裸露的电表说,曾经看到十几岁的小孩因好奇去触摸电闸,好危险嘛。

  花铺村党支部书记吴善芝告诉记者,大年初十晚上,村里有4块集中安装在一起的电表突然起火。电力部门检查后分析,可能是裸露的线路被大风吹动,导致触碰后发生断路所致。

  江津区消委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花铺村这样的情况在全区农村比较普遍。除了线路架设不规范、线路老化、电压不稳外,村民用电安全意识薄弱是农村用电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如根据相关规定,以电表进线为界,电表之前的线路属于电力公司产权,从电表到家里的各种电器和线路则属于用户产权,但部分村民对此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只要能亮灯就行,对住宅户表及以下的套户线、进户线和室内线路,不愿出资维护,私拉乱接现象严重,造成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劣质设备较常见

  2月14日下午,记者就农村用电安全问题致电江津供电公司联系采访,该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一些情况。他介绍说,江津供电公司的供区面积有2800多平方公里,用电农户22.6万户,涉及118.16万人。截至目前,供电公司累计完成了11个电气化村的建设,完成投资3471.37万元,惠及农村用电户10692户,户均投入资金3246元。然而,由于历史欠账较多,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电力设施较差。

  在谈到农村用电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时,该负责人说,从近年来该区农村地区人身触电伤亡案例统计分析情况来看,因使用不合格电气设备造成人身触电伤亡案例数量占据首位。农村地区经济相对落后,不少农民往往图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的室内线缆及家电产品。

  另外,村民违章用电现象十分普遍。农网改造时,客户端都安装了漏电保护器,但由于一些农户使用劣质用电设备和私拉乱接,导致漏电保护器频频跳闸,无法正常用电,有的干脆人为地停止使用漏电保护器。而这些保护装置属于终端保护,安装在各家各户,电力管理人员难以及时监管到位。

  该负责人坦言,少数电力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习惯违章操作,也为农村用电安全埋下了隐患。

  加强安全宣传

  鉴于农村用电存在的种种安全问题,江津工商分局、区消委会于2月14日专门发布相关警示,呼吁有关部门在对农村电气线路进行规划和改造时,把安全放在首位,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对专用变用电设施存在的装置性违章,要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对新增用户要高标准、严要求,从进料、施工、到验收严格把关,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所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有可能被雷击的电气设备要安装避雷设施。采用遮栏、护罩、护盖、栅栏等屏护装置将带电体与外界隔绝开来,防止人员接近触及电体,杜绝不安全因素。

  另外,要大力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加深农村消费者对电的认识与了解。抓住农村赶集、节假日等特定时间开展安全用电宣传,以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搭台搞活动,增强宣传氛围;并充分利用乡镇广播、地方电视媒体开展信息宣传。

  江津工商分局、区消委会还提醒农村消费者,要自觉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多学习、了解有关用电知识,不私拉乱接,发现违章用电现象及时向电力等相关部门举报。一旦遭遇用电安全事故,一定要保护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工商、消委会等部门申诉或投诉,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杜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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