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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消费

手机被绑定陌生号码 老农向福建移动讨要一纸清白
江苏消费网 (2013-06-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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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文章

福建省南安市丰州镇村民康先生因为接了一个营销电话,结果手机号被绑定了一个陌生号码,不明不白地帮别人支付了整整18个月的手机费。当他要求中国移动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出示代付费清单并开具“清白证明”时,却遭到拒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记者调查发现,福建移动通过外呼电话强制推销统付赠卡的事件并非个案,不少用户反映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赠卡”、被“绑定”、被“统付”。

话费清单存疑

年过半百的康先生平时长居南安丰州镇埔头村,为镇里一家企业打工。今年2月,他偶然发现1月份的手机话费有255.83元,明显高于他平时使用的128元本地套餐。这些钱都是怎么花出来的?康先生怀疑计费不正常,查话费清单后吓了一跳,其中有一长串让他感到陌生的收费项目。“我平时使用的就是套餐费、短信费、漫游通话费这几项,但清单上足足有12项,什么PVN套餐费、家庭套餐费、移动数据套餐费、手机视频功能费、无线音乐使用费、手机阅读业务信息费等等,这些我根本就没有用过。”康先生说。
在该月的话费清单中,有一项收费更让康先生感到奇怪,显示的收费内容为“代187XXXX1185支付31元”。这是谁的号码?为何由我代付费?康先生好奇地往这个手机号码打了几次电话,均无人接听。
康先生到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的营业厅咨询后方知,PVN套餐费是村网,开通后与同村同网的用户有一定的免费通话时长,每月收费1元,截至今年2月,他已被收费25个月。而家庭网开通后与家中亲人有一定的免费通话时长,每月3元,截至今年2月,他被收费4个月。而那笔让人生疑的代付项目,则是因为187的手机号绑定了康先生的手机号,由他的手机号统一支付费用,绑定的时间从2011年8月开始。也就是说,到康先生发现自己的话费有问题时,他已经替别人代付了18个月的手机费。
“我从来没有在福建移动申请过这些服务,移动营业厅也无法提供入网协议,办理这些项目我本人不知情,也非我本人自愿办理。”康先生说。

赠卡去向成谜

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对康先生手机号绑定别的手机号的解释为,2011年7月,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通过外呼向康先生推荐办理统付赠卡,即由主号统一支付的副卡,业务人员在推荐过程中,明确向康先生说明赠送号码将于7-10天内开打后寄送。
康先生这才想起来,两年前的确接到过一个推销电话,说是要赠送他电话卡,但当时他拒绝了。而且后来他也不曾收到过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寄送的赠卡。
今年3月,在南安市工商局12315服务台,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工作人员带来当时的录音记录进行演示。录音显示,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委托的电话外呼营销人员以赠送的名义套取康先生的身份证通信地址,但康先生在电话里说“我不认识你,没看到你的人,也没看到你要赠送的东西,电话推销我不会随便相信”。
6月20日,参与调解此事的南安市工商局工作人员陈玉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电话录音里可以证实,康先生并没有答应接受赠卡,也没有明确表示拒绝,只是用质疑的口气提出疑问。
虽然康先生没有答应,但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依然把卡寄出来了。蹊跷的是,康先生没有收到赠卡。当他要求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提供自己的亲笔签收凭据时,得到的回复却称,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于2011年7月28日通过申通快递,按该客户提供的寄送地址寄出赠卡,申通快递打单时间为“20110728”,快递单号为368893092496。但申通快递服务条款规定,客户底单只保留180天,且服务合同第二条明确说明“向寄件人提供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的查询服务”,2011年7月至今已超一年,鉴于快递行业相关服务条款的限制,目前无法提供由客户本人签收的快递单据。由于没有凭证,这张卡究竟被谁领走了也就成了谜。
经过多次交涉,福建移动向本报记者表示,替康先生取消家庭网、手机视频、无线音乐、手机阅读等多项收费。由于时间较久无法核实当时赠卡的寄送情况,同意退还康先生568.67元代付话费。同时解除187号码与康先生手机号的绑定,并将此号码作为空号暂时封存。

讨要清白证明

对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只返还18个月的代收话费的做法,康先生并不满意。他提出两个要求,一是要求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提供由自己代付费的话费清单,明确568.67元的代付话费包含的内容;二是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必须向他公开道歉并还其“清白”,因为他不清楚187号码机主的任何信息,要求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书面证明该代付费关系是因移动公司单方操作原因造成的,如果在其手机被绑定期间,187号码机主涉嫌使用其手机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均与他无关。
康先生的要求并没有得到满足,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表示只能提供最近6个月的代付账单。而对于书面保证的要求,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表示无此先例。
记者调查发现,福建移动通过外呼电话强制推销统付赠卡的事件并非个案,泉州地区不少用户反映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赠卡”、被“绑定”、被“统付”。
“电话营销事实上是一种口头合同,如果消费者口头答应并签收了赠品,这个合同就完成了。”南安市工商局工作人员陈玉程表示,如果移动公司无法提供消费者明确答应接受赠卡的录音凭证,也无法提供快递签收凭证,工商部门就无法断定这个合同已经成立。
6月19日,福建移动综合部秦先生向本报记者表示,针对康先生的问题,他们将再次向福建移动南安分公司调查落实情况,促进南安分公司与用户沟通解决。
福建省消委会有关人士指出,电话推销应当遵守电销话术规范和销售行为规范,严禁出现强行推销、骚扰客户等情况。相关企业应进一步加强电销坐席人员培训管理,规范坐席人员销售行为。此外,消费者也应警惕,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遇到内容不详的赠送营销电话,应该明确说不。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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