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国内消费 >> 正文

国内消费

左庭右院17家门店谎称冻牛肉“新鲜直送”,被罚21万元
江苏消费网 (2019-06-27) 来源:澎湃新闻
阅读: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沃尔玛、左庭右院、国美等品牌上榜,因为发布虚假广告或未制止违法广告活动等行为,相关企业被处以9万元至66万元不等的罚款。

  其中,当事人上海左庭右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左庭右院”)主要经营“左庭右院”品牌牛肉火锅餐厅,目前在上海地区共经营41家门店。

  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左庭右院以“当餐新鲜直送”“川贵原种土黄牛”等文字元素作为宣传语,并通过部分门店装潢、菜单、餐垫纸、灯箱及吊幔等方式发布广告宣传,旨在宣传“左庭右院”门店提供的牛肉食材系每天两餐前配送的新鲜牛肉,且系贵州关岭土黄牛。

  然而经执法人员调查,2018年6月起,左庭右院因牛肉食材供应短缺等原因,开始采购并向消费者供应了三种冻品牛肉,冻品牛肉分别为加拿大进口的“腱子肉”,以及产地为山东的“胸口捞”及“牛舌”,这三种冻品牛肉并非当餐直送的新鲜牛肉,而且不是贵州关岭土黄牛。

  至案发,上述冻品牛肉已在“左庭右院”品牌牛肉火锅餐厅的17家门店配送,并提供给了消费者。但在提供这些冻品牛肉时,左庭右院并没有更改上述广告宣传,而是继续使用“当餐新鲜直送”“川贵原种土黄牛”等宣传语。

  比如,左庭右院委托印制的菜单上含有“当餐新鲜直送”“散养川贵土黄牛、一天两送当餐到达”等内容,餐垫纸上含有“贵州关岭原种土黄牛、深山放养、食青草、喝山泉、爬陡坡、30个月以上自然生长期”等内容。经查,这些内容与事实不符。

  根据《广告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宝山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广告宣传的商品、服务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构成了虚假广告,因此于今年6月6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1万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留意到,除虚假宣传外,上海左庭右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虹口分公司也在近日被处罚。

  2019 年3 月27 日,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上海市虹口区西江湾路388 号B1 层23、24A 号的上海左庭右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虹口分公司进行检查,查见该店未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2019 年3 月23 日的进货记录,执法人员当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

  2019 年4 月18 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再次发现该店未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2019 年4 月17 日的进货记录,且已超过进货时间24 小时。

  鉴于当事人在2019 年3 月27 日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仍未按规定时间上传追溯信息,综合考虑对当事人从重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邹娟)

编辑:张宜贺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