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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陷阱”“三星酒店”变成招待所
江苏消费网 (2007-08-08)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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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气温节节攀升,旅游市场也跟着火起来。南京各大旅行社憋足了劲,打出了超低价、震撼价争抢客源。“黄山三日游,超值价320/人”、“住宿三星标准间”、“乘豪华空调大巴”,诱人广告吸引众多消费者目光。但是,旅行社真能兑现承诺,让消费者有个理想的旅行吗?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报,称自己跟团旅游时,旅行社承诺的三星级酒店标准间变成了简陋的招待所。旅行社业内人士给记者指路,原来想避开旅行陷阱,还是有招数的。

 

  【陷阱一】

 

  三星级酒店变招待所

 

  市民江先生告诉记者,他于728-30日参加了南京某旅行社组织的青岛、崂山、黄岛、金沙滩三日游,当时他和旅行社签订合同时,旅行社承诺两晚分别入住青岛市区和黄岛的三星级酒店标准间。但让江先生气愤的是,旅程的第二晚,导游竟然安排他们住在了黄岛一家环境恶劣的招待所。“招待所的卫生状况太差了,房间里有霉味,被套是破的,床单上有烟头烫的洞,热水断断续续,天花板和墙壁还在渗水,这样的房间怎么住人!”而更让江先生无比愤怒的是,当他回到南京找该旅行社讨要说法时,旅行社负责人竟然说这种事他们也管不了,态度极其冷淡。江先生表示,他可以不要旅行社的经济赔偿,但旅行社一定要向他道歉,给他个说法:为什么不能兑现合同上承诺的条件?

 

  【应对方法】资深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游客在旅游合同中常常可以看见“入住准三星宾馆”等字眼,当旅游者入住后却发现宾馆仅为一般招待所,而旅行社的答复往往是“这里三星标准就是这样”、“合同中没有注明入住三星级宾馆,只是说入住达到三星等级标准的宾馆”等等。所以,在签合同前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合同细节,如遇到“准几星”、“相当于几星”、“超几星”等含糊不清的提法时要将这些条款明细起来,如让旅行社标注清楚入住什么酒店,酒店地址,是标准房还是星级房,还要问清入住饭店的建造时间和地理位置如何,不同档次、不同地域的宾馆价格差异不仅较大,旅游的方便性也有较大差距。

 

  【陷阱二】

 

  低价线路只是诱饵

 

  市民陈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最近看到某旅行社登出的广告,称海南休闲双飞六日游只要1980元起,陈女士对如此优惠的价格心动了,于是来到该旅行社咨询。旅行社工作人员却回答“现在只有2880元和2780元的海南六日游,1980元的海南游已经取消了。”因为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女儿特想去海南,这也是早就说好了的事,陈女士一咬牙也就交了钱,可事后觉得旅行社这样的做法很过分,既然已经取消了,为什么还要在广告上登出来呢?

 

  【应对方法】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旅行社铺天盖地的低价广告其实只是为了迷惑游客,旅行社绝不会贴本赚人气。如果广告中的价格非常低,只能说明旅行社只报出包团价格的一部分,游客肯定要再负担一笔费用才能出团。要知道,交通工具、住宿饭店等级、餐饮标准、导游等级、行程路线的不同,都会影响旅游价格,旅行社随便在一环节上做手脚,消费者的旅行质量就会受影响。所以建议消费者,不要以价格高低作为选择旅行社的首要条件,而是多角度来衡量旅行社的优劣。“如果陈女士真报上了1980元的团,肯定吃不好也住不好。另外,即便是高价团,也建议消费者在报名前仔细询问具体报价,行程中的每一环节在签订合同前,都要问清楚。

 

  【陷阱三】

 

  旅责险≠意外险

 

  除了旅行社设下的陷阱,游客在旅行中所遭受的人身伤害的责任赔偿问题也应引起市民的注意。朱先生上星期参加了南京一家旅行社的庐山三日游。爬山过程中,不慎滑倒扭伤了脚。回南京后,朱先生想起报团时旅行社是购买了保险的,于是要求旅行社赔偿部分医疗费用。旅行社却告诉朱先生,旅行社买的是“旅行社责任险”,在爬山途中,该社导游已经提醒朱先生注意安全,尽到了义务,朱先生扭伤属于自己过失,不在旅行社赔偿范围之内。

 

  【应对方法】业内人士介绍,其实除了旅行社责任险外,旅行社还该为顾客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当消费者遭遇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如地震、山洪等受到伤害或者个人不小心发生安全意外,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但由于这不是强制保险,所以不少旅行社在实际操作中能省则省。建议消费者如果是参与危险度较高的旅游项目,应该自行购买或请旅行社帮忙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至于旅行社责任险,它的责任范围是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因为旅行社的疏忽或者失误导致游客受伤或发生意外,如旅行社车辆年久失修,造成车祸,游客可以向旅行社索赔。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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