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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维权

香港游再曝强迫购物 不满5000元遭报复
江苏消费网 (2013-08-2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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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供的与“深圳市深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

人民网  (张希)近日网友卢女士(化名)在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爆料称,她在香港旅游时,香港导游强迫团内每人消费5000元,因卢女士未能达到导游的要求,被导游单独安排在较差的酒店入住。

【香港游消费不到5000元 网友住宿被单独安排】

卢女士提到,她参团时使用了一张名为“4天3夜港澳游”的旅游券,价值2980元,可供两人使用,报名时她又缴纳了400元(两人)。合同中显示,旅行社为深圳市深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费用包括吃、住、行、景点门票和导游小费等支出。卢女士两人为散客,深旅国际其后将卢女士两人交给香港地接社,旅游团名称为龙湖旅游团。

香港导游第一天带该团旅游时,称每位游客要消费5000元以上,“但合同里规定购物娱乐安排为自愿原则,因为我没有带够钱,没有消费到导游的要求,那晚这名导游把我们两个单独送到比较差的地方住,把消费多的游客送到比较好的地方住。”

卢女士表示,第二天在香港旅游,一天都被该导游带去购物,没有去景点游玩。第三天启程去澳门时,原本合同约定的接送项目也导游取消了,“我们在指定的地方等了一个多小时,导游也没有来接我们,还叫我们自己打的过去,我们花了180元钱打的去的。”卢女士希望旅行社能退回打车费用180元,“我们在澳门玩时去了两个景点,导游也让我们购物,但并没有强迫我们购买。”

深旅国际提供的出境游正规旅行合同样本

【冒充深旅国际签合同 港澳旅游券不可信】

经记者调查,与卢女士签订旅游合同的公司并非真正的深圳市深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旅国际)。深旅国际综合管理部张部长表示,卢女士提供的合同名称为《广东省出境旅游组团合同》,旅行社经办人为李某,但深旅国际正式合同会标明公司经营许可证号,且名称为《中国公民出境游合同》,“我们公司也没有李某这个人,这是一份假合同,卢女士应该是被骗了。”

记者在深旅国际官方网站上发现,该公司7月24日曾发布《假冒旅游券,游客上当受骗》一文,文中提到近期该公司收到大量游客反映:他们通过购物、朋友赠送、电视网购、团购等方式收到港澳旅游优惠券、贵宾卡等,游客按照券上的联系方式参加港澳游,遭到或强迫购物、或威胁,甚至甩客欺客的待遇,投诉无门。“我们公司没有发行这种旅游券,凡是券都是假的。”张部长说。

早在2012年4月9日,国家旅游局发布《2012旅游服务警示第3号:“伤不起”的旅游券》,警示中就提到以此类旅游券方式经营是恶性价格竞争,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特别提醒网友,旅行社以互联网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其网站首页应当载明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和业务经营范围。网友在网上购买旅游产品时,应留意相关信息并核实。此外,网友参加旅游活动时,应当将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不要单纯追求低价,客服占便宜的侥幸心理,否则利益将受到损害。

编辑: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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