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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维权

旅游质量监督所发布5.1旅游服务警示
江苏消费网 (2014-04-24) 来源:江苏旅游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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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眼下正是市民出门踏青的大好时机。近期以来,各种旅游乱象层出不穷,特别是有一些户外俱乐部,打着超低价游旗号组织旅游团,最终让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少数“黑景点”、“黑导游”甚至危及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为此,市旅游质量监督所针对5.1旅游发出服务警示,提醒广大市民注意:

 

一是旅游广告要认清。规范的旅游广告应有旅行社名称、许可证号、地址、联系电话及旅游投诉电话,一些虚假旅游广告打着知名旅行社的名义,但联系方式仅留有手机号,对此要保持警惕,而且尽量不要参加户外运动俱乐部组织的旅游活动,必要时向有管理权限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旅行社的详细信息(连云港市旅游政务网http://www.lygtour.gov.cn/),以防上当受骗。

 

二是旅行签约要谨慎。4月17日,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布“2014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请大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在签订合同前,要确认旅行社资质、经营范围和证照,合同中应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食宿安排、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关于双方约定购物、自费项目的补充协议等一些内容。对合同中不清楚的条款,应及时咨询,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后再签字。

 

三是旅游保险要备好。如果旅行路线和目的地是开发成熟的旅游路线和景点,建议投保一份涵盖旅行期间的短期意外保险。

 

四是健康安全要注意。参加涉水、登山等具有一定风险的旅游项目时,要特别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旅游中进餐,要选择证照齐全、诚信度高的场所。此外,一些过敏体质消费者还需预防花粉过敏、蜂蜇虫咬等问题。

编辑: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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