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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维权

七旬老太报团旅游 被强制补交景点门票费
江苏消费网 (2016-08-17) 来源:中国新闻网-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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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民张女士和老伴上月在旅行社报名,到庐山游玩。由于团费中没有包含门票费用,途中,导游向他们补收了150元门票费。张女士的老伴已年过七旬,按照合同约定,应该免收门票,但当时两人为了避免争执,还是交了钱。从庐山回来后,张女士向旅行社提出了异议。

  70岁以上的老人在国内很多景区都可享受免费入园政策,庐山景区也是如此。目前,市旅游局已经责成旅行社退还了多收的150元门票费。

  如何在此类事件中保障游客的权益?本月4日,记者采访了市旅游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立新。

  今年上半年,市旅游局共受理旅游投诉24起,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约16万元。张立新坦承,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矛盾也随之增多,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日趋复杂和繁重。如在全国范围内还存在比较普遍的 “不合理低价旅游团”现象,这种低价团往往存在强制购物、服务较差等问题,不仅侵害了游客权益,更损害了城市形象。再比如,新型旅游行为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市场秩序,如买保险、买房、买车送旅游,培训机构、户外运动俱乐部等组织的会员旅游等,这些非旅游行业组织的旅游活动经常产生纠纷,且出现纠纷后往往维权困难。

  为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市旅游局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以规范“一日游”市场秩序,打击“黑车、黑导、黑社”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旅游企业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通过合同外加点收费等欺客宰客行为。今年“五一”小长假,市旅游局开展市场检查时,发现有人在景区冒充导游等干扰旅游市场秩序,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张立新提醒游客,遇到纠纷时,可拨打国家旅游投诉电话12301或我市旅游投诉电话88163333,双休日、节假日均24小时有人值班,受理旅游投诉。同时他建议,外地旅行社开设分公司,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应交在分公司所在地,否则分公司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无法监管,一旦游客权益受到损害,不能及时维护游客权益。

编辑:刘军 苏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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