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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包年服务为何当月开通次月生效
江苏消费网 (2008-04-0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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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一位消费者办理了宽带包年服务并交清了费用,但在交纳电话费时发现多出一项“数据费39.45元”。消费者对此提出质疑——
宽带包年服务为何当月开通次月生效
■王 欢 本报记者 徐文智
陕西省汉中市的一位消费者日前向本报记者反映,他办理了宽带包年服务,到营业厅交纳电话费时发现,多了一项“数据费39.45元”的收费。为什么在消费者交纳了全年的宽带使用费后,还会出现额外的宽带费用呢?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交清年费又被额外收费
    汉中市的消费者王先生告诉记者,从2000年起,他开始使用中国电信陕西省电信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以下简称汉中电信公司)的宽带网络,选择的是包年服务。2007年,网络服务升级后,他选择了“我的e家e8套餐”1M包年服务,每年交费756元。2007年12月21日,王先生的宽带服务到期。同年12月26日,王先生续交了半年的宽带使用费后,汉中电信公司恢复了他的宽带服务。
    今年1月8日,王先生在交纳去年12月的电话费时,发现多出了一项“数据费39.45元”的收费。王先生咨询汉中电信公司服务热线被告知,从2007年9月起,汉中电信公司对全市的宽带上网用户实行“计时+封顶+包月”的计费办法,39.45元的数据费是王先生在2007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计时上网的服务费用,因为宽带包年服务是当月开通次月生效。
    王先生对此不解:“电信公司的宽带包年服务为什么要当月开通,次月才能生效呢?”
包年服务当月开通次月享受
    记者了解到,目前,汉中电信公司针对家装固定电话安装宽带的用户推行的是“我的e家e8套餐”宽带服务,其中1M的宽带包年业务年交费为756元。使用该种宽带业务的固定电话用户每个月获赠15元的固定市话通话费,免固定电话月租(15元/月),免费开通七彩铃音(5元/月)和来电显示(3元/月)。
    日前,汉中电信公司服务督察部张主任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我的e家e8套餐”采用的是“计时+封顶+包月”的计费办法,开通办法采用“当月开通,次月生效”。也就是说,消费者当月开通业务,次月才可以享受包年使用的优惠,当月开通的使用费用计算办法采取最高费用50元封顶,不足50元的按0.04/分钟来计算。
    “为什么用户已经交了全年使用费用,却不能在开通当月享受优惠呢?”对于记者的疑问,张主任说,2007年9月以前,汉中电信公司对宽带用户执行的是天对天的计费方式,现在执行的是整月对整月的计费办法,同时在用户开通业务当月按“计时+封顶”计算费用,“这样计费主要是考虑用户容易记忆自己的交费时间”。
这种计费办法屡遭投诉
    汉中电信公司服务督察部工作人员冯先生告诉记者,自2007年9月实行新的计费办法以来,该公司收到过不少用户类似的投诉,“以前的系统软件可以实现‘当月开通,当月生效’,应该说技术上不存在问题。但我们执行的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陕西省电信有限公司的统一政策”。
    随后,记者电话咨询陕西省电信公司下属的10个地市分公司的服务热线得知,目前陕西省各市电信分公司都在开展“我的e家e8套餐”宽带业务推广活动,其计费办法均为“计时+封顶+包月”,开通办法为“当月开通,次月生效”,只是不同的市级电信分公司给予用户的优惠内容有不同。
    3月26日,记者在西安市电信分公司西华门营业厅了解到,大多数消费者对宽带套餐的此种收费方式不了解或者不清楚。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将当月消费和次月生效分离计算,这样做增加了企业利润,也增加了消费者的使用成本。这种分离消费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侵害,是电信运营商利用其垄断地位,有意识地设置了一个消费门槛。
    记者了解到,汉中电信公司在调查核实王先生所反映的问题后,已将收取的“数据费39.45元”退还给了他。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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