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警示 >> 正文

消费警示

环保材料不等于环保家装
江苏消费网 (2009-07-2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安徽省芜湖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本报合肥讯(李光萍 记者洪敬谱)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家庭装修过程中注重于“绿色家装”这一理念。个别经营者便瞄上了这一心理,打出“绿色环保”的旗号欺骗消费者,由此引发一些消费纠纷。近日,安徽省芜湖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了解环保材料和环保家装之间的区别,环保材料并不等于环保家装。

    日前,芜湖市消协接到一起关于家庭装饰装修方面的投诉。2008年10月5日,消费者卜某在看了该市某室内装饰装修公司的“绿色环保”家装宣传后,与该公司签订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为其一套商品房装修,合同规定装修所用材料均由该公司提供,该公司承诺使用的装饰材料均为环保产品。工程结束后,卜某按合同约定向该公司支付了剩余工程款。入住后卜某发现,房间内有刺鼻的气味,便请有关机构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室内空气甲醛含量超出国家标准6倍多。该公司认为,装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均为环保产品,如出现问题消费者应向厂家反映,与自己无关。

    芜湖市消协为此提醒消费者,大多数人认为使用环保材料进行家庭装修就是环保家装,其实两者之间不能划等号。环保材料只是指有害物质在国家规定的释放量以内,但其可能仍会有一定的有害物质释放。由于目前没有环保材料和空气质量的环保衡量标准,即使全部使用环保材料,但由于叠加问题,装修后的居室依然可能出现空气质量不达标的问题。环保家装不是仅选择使用环保材料这么简单,它需要对设计、材料、施工进行综合考虑。

    此外,要注意辅料的环保问题。消费者往往在主材选择上注意到环保问题,而像胶粘剂、防水剂等一些在装修过程中使用的辅料是否环保容易被忽视。一些劣质胶粘剂含有苯以及甲醛、卤代烃等有害物质,虽然装修中胶粘剂的用量小,但劣质产品存在的污染物质会给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如何防止装修造成的污染问题应写进合同。一些装修公司混淆环保材料和环保家装的概念,让消费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只注意到要使用环保材料,忽视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是否达标。对于装修后出现的污染问题,装修公司大都采取回避的态度。芜湖市消协为此提醒消费者,对于装修中出现的污染问题,一定要写进合同中,事先约定好违约条款,有承诺的应让其书面化,同时保留好相关凭证,以便日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孙林美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

宝应碧桂园承诺难兑现

“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