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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谨防家电“合格品”鱼目混珠
江苏消费网 (2009-08-1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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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 峰

    任何一种产品上市,必须是合格品。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家电厂商竟然在“合格品”上做起了文章。前不久,杭州消费者王先生就在购买冰箱时,被促销员用“合格品”的幌子忽悠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7月中旬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冰箱,当时销售人员告诉他,该品牌产品分为“合格品”和优等品,二者在质量上没有差别,只是“合格品”的外观会有一些瑕疵,而优等品则没有。因为二者价格相差仅为200元,于是王先生想购买优等品。但是销售人员却推荐说“合格品”更经济,而且质量一样,售后服务待遇也一样,只是产品外壳上有一个小坑而已。在销售人员的极力劝说下,王先生最终决定购买一台“合格品”。

    可是,这台“合格品”冰箱的质量并不合格,买回家刚两天,冰箱就出现不制冷的问题。接下来,王先生发现该产品的售后服务也不能享受和优等品一样的待遇。

    报修的第二天,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表示是压缩机出了故障,不能现场维修,需要拉回厂家进行修理。考虑到冰箱只用了两天就出现了这么大的故障,王先生要求更换一台新产品。但是该品牌的售后服务人员却辩称,王先生买的是“合格品”,不能退换,只能维修。

    这下,王先生纳闷了:他买的又不是处理货。为什么不能享受国家的三包待遇?但是维修人员坚持不能退换,无奈,王先生只好同意拉走维修。当时维修人员承诺3天就给修好送回,可是产品拉走一个多星期也没有一点音讯。炎炎夏日,没有冰箱的生活让王先生彻底愤怒了。他强烈要求换货,并表示将向有关部门投诉。最后,厂家才同意为王先生更换了一台不同型号的“合格品”冰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厂商推出的所谓合格品其实就是处理品,只不过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才故意将产品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合格品”的价格一般比优等品的价格便宜一些,但是要比打上“处理品”烙印的产品价格高一些。不过这些所谓的“合格品”不能享受退换的三包待遇。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法律法规上,没有合格品和优等品的划分,只要是出厂销售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品。家电产品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测,认定合格以后才能出厂销售,也必须遵从国家的三包规定,此外,产品在运输或搬运过程中,如果造成外观瑕疵,可以作为处理品来卖,但这类产品的售后服务不能缩水。这位负责人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时,要提高警惕,以防掉进厂商设下的“合格品”陷阱。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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