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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广东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学会识别月饼、茶叶过度包装并自觉抵制
江苏消费网 (2023-08-25)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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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国庆日益临近,为增强社会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意识,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消费新风尚,广东省消费者委会近日针对月饼、茶叶等重点商品的过度包装问题,向广大消费者发出以下消费提示:

  学会识别商品过度包装。根据标准规定,茶叶及相关制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4层,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等;月饼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且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等。消费者应依照标准主动选择包装简约适度的产品,拒绝“华而不实”的包装,按需按量购买,共同推动月饼、茶叶消费回归食品属性和传统文化本源。

  摒弃送礼“面子”心理。虽然精致包装和高价商品显示档次,作为过节礼品似乎更显“面子”,但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节约环保、绿色低碳符合当下消费潮流和趋势,因此,消费者在选购月饼、茶叶等应节商品时,应摒弃“重面子”“比贵重”的思想,优先选择内里丰富、适用实惠的商品,在外包装上,更应选择风格简约、符合标准的商品。消费者还要用自身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人追求绿色消费,避免过度包装的高价月饼、茶叶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造成奢靡浪费不良风气。

  重视产品质量和实际需求。商品包装具有保护和美化商品、提高商品附加值等作用,但过度包装既会造成资源能源的浪费,又会导致市场经济的不平等竞争,增加消费者负担。消费者在选购月饼、茶叶等商品时,应更加关注和重视产品本身质量,选购适合自身口味和实际需求的商品,不追求奢华包装,不超量购买,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之风,以需求引领供给,引导经营者把精力放到产品质量和生产工艺水平的提高上,提供高质量实惠产品。

  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监督。消费者若发现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等标准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以及存在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应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当地12345平台等渠道依法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

  此外,为推动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要求,促进相关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广东省消委会呼吁广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规定,规范产品包装、销售方式和定价标准等行为,依法依标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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