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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春节期间消费提示(二):谨慎预定年夜饭
江苏消费网 (2012-01-31)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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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消费网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些年把年夜饭的餐桌从家里搬到酒店或饭店,已成为许多消费者的时尚选择。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够吃上一顿可口顺心的年夜饭,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服务人员健康证等是否齐全、有效。最好选择有一定信誉度,经营情况稳定的酒店或饭店,以免交完订金后商家倒闭或停业;

    二、要问清商家收费标准,如能否自主点菜、能否自带酒水、有无额外收费项目;

    三、消费者要分清“订金”和“定金”的区别。要知道“订金”属预付款性质,不具备担保性质,交易不成,又无另外约定时,商家应当返还订金;而定金则不一样,如果商家违约,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消费者违约,商家则不再返还定金;

    四、要和商家商定一些消费细节,并签订相关书面协议,比如确定订餐的价格、订餐的时间、菜肴名称、菜肴用料、人数桌数、酒席位置、开席时间、定金支付等细节;

    五、饭后付款时消费者还要养成“先看账单后付款”的良好习惯,应索要消费账单,留心账单是否增加了莫名其妙的收费项目,或者账单出现“算进不算出”的情况; 

    最后,消费者要注意保存好预订单据、文字协议、消费清单,消费完毕后应索要发票,以便合法权益受侵害时维权有据。(小榭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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