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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燃气灶具等4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示
江苏消费网 (2023-08-22)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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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醒广大用户正确选购和使用燃气器具,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燃气灶具、燃气用连接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4类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示。

  燃气灶具风险提示

  燃气灶具是用火直接加热烹调器皿的燃气燃烧器具,其中家用燃气灶为强制性认证产品(CCC认证产品)。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部分家用燃气灶具在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室内型)、燃气导管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

  市场监管总局提示广大用户,在选购和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购时注意查看产品铭牌,确认产品名称和型号、使用燃气类别、额定燃气供气压力、额定热负荷等信息是否齐全,家用燃气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CCC认证标识。

  2.不同气源的燃气灶具产品结构有所区别,要根据气源种类选择合适的产品。

  3.注意查看是否具有熄火保护装置。

  4.燃气灶具应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和相关规定,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5.定期清理火盖、喷嘴等易堵塞的地方,使燃气灶具保持最佳的燃烧工况,清理时尽可能不拆动燃烧器部件,注意不要损伤燃气管路,以免引发燃气泄漏事故。

  6.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自售出当日起,家用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超过使用期限的燃气灶具应及时更换。

  7.鼓励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智能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自闭阀、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等保护装置,主动防范燃气泄漏风险。

  8.坚决抵制、拒绝购买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等“三无”产品。

  燃气用连接软管风险提示

  燃气用连接软管是燃气器具连接管道或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重要配件,常用的有不锈钢波纹软管、橡胶和塑料软管、金属包覆软管等。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部分燃气用连接软管在弯曲性、软管长度、抗拉性、软管接头螺纹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

  市场监管总局提示广大用户,在选购和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锈钢波纹软管和金属包覆软管的弯曲性能、强度、耐腐蚀性、耐高温性较好,可有效防止外力破坏或虫蛀鼠咬。

  2.用户应选购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制造商名称、产品标准号等信息的产品;对于橡胶和塑料软管,软管上长度每隔300mm或单根软管上需标识上述信息以及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

  3.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时,应注意软管用途和连接形式与燃气器具是否一致;使用橡胶和塑料软管时,需在两端连接处采取卡箍固定。

  4.橡胶和塑料软管应安装在灶面高度以下,远离火焰,以免火焰烘烤加速软管老化;使用长度不应超过2米,不得穿越墙、顶棚、地面、门窗,不能在折弯、拉伸、扭转、受压状态下使用。

  5.燃气连接软管要定期检查和更换,尤其是橡胶和塑料软管发现硬化、老化、龟裂、松动现象或超过使用期限(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要及时更换。

  6.坚决抵制、拒绝购买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等“三无”产品。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风险提示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以下简称调压器),是将气瓶中的液化石油气由高压调减为固定值的低压后,供燃烧器具使用的配件。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部分调压器在产品结构(带有可调节功能)、出口压力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

  市场监管总局提示广大用户,在选购和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家用调压器和商用调压器的额定出口压力分别为2.8kPa和2.8kPa/5.0kPa,且每个调压器出口压力固定,在使用过程中不可调节。出口压力过高,可能会导致管道接口处漏气或者直接脱落发生燃气泄漏,也可能因燃烧不充分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存在明显的安全风险隐患。

  2.俗称的中压阀出口压力一般高于50kPa甚至达到几百kPa,且带有调节功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不得使用中压阀代替调压器。

  3.调压器是特殊的工业产品,不宜随意购买,建议在经营这类产品比较专业的单位购买,听取专业人员建议。家用调压器出口为软管接头时,应选择带有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的产品。

  4.优先选择壳体标注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生产日期、使用年限及燃气流动方向的调压器产品。购买时查验产品包装内应附有说明书、检验合格证等材料。

  5.安装方式不正确容易引起调压器工作不正常,应严格按相关规定和说明书要求,由专业人员安装、更换和维修。

  6.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可采用浓度较高的洗洁精水、肥皂水先行涂抹在调压器壳体接缝及接口处,再打开液化石油气气瓶阀门,如果有泡沫出现说明有漏气现象,应及时更换。

  7.坚决抵制、拒绝购买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等“三无”产品。

  可燃气体探测器风险提示

  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具有燃气泄漏、燃气不完全燃烧报警功能的设备。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在报警动作值、报警重复性、方位、低浓度运行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

  市场监管总局提示广大用户,在选购和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可燃气体探测器一般分为天然气型、液化石油气型、人工煤气型等,需根据使用燃气气体种类选择相应的报警器。购买时,注意查看铭牌标志上的探测气体种类、供电方式、生产日期等信息。

  2.安装时,需按照说明书要求安装在合适的位置,避免安装在被遮挡的地方或易被污染的地方。使用前,先启动报警器自检功能,确认产品已进入正常监测状态,并观察指示灯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使用期间,应长时间保持通电状态,避免频繁断电、通电。注意对产品进行定期清理和维护,以免进气孔堵塞,重启后需再次启动自检功能,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4.如果发出警报,应先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开灯或打开任何电器开关。查找燃气泄漏的原因,无法确认原因时应立即联络燃气公司进行处理。

  5.如果产品说明书中注明使用期限,则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应及时更换。

  6.坚决抵制、拒绝购买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等“三无”产品。(鞠闻)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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